考核药学院2015、2016级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(编内)
二、工作时间
2018年9月28日-2018年10月25日
三、工作流程
1、9月28日-10月14日:
各班级成立本导培养对象审核小组(学业导师任组长,科创委员(无则班长)任副组长,组员5名)。本导培养对象对照《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》(见附件1),进行自我评价,填写《培养对象考核手册》。班级本导培养对象审核小组进行民主评议,填写《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》(见附件2)和《药学院本导培养对象考核过程记录表》(见附件3)。
2、10月15日:
各班级报送材料:
电子材料:
A.《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》
B.《药学院本导培养对象考核过程记录表》
发至:NJUCMKC@126.com,邮件主题:**班本导考核材料,如15中药学1班本导考核材料)
纸质材料:
A.《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》(一式一份,需学业导师签字)
B.《药学院本导培养对象考核过程记录表》(一式一份,需学业导师签字)
C.《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手册》
交学工办张丽丽老师处。
3、10月15日-10月19日:
学院审核。
4、10月19日-10月25日:
学院公示考核结果。
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:张丽丽 025-85811577
附件:请下载
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关于本科生导师制考核办法的暂行规定.docx
药学院2015级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结果汇总表.xlsx
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
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协会
2018年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