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专业负责人、室主任、老师:
根据南中医大委(2011)20号《关于我校学生工作体制转轨改革暨建立“学生学业指导体系”的意见》、《南京中医大学关于大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实施办法》要求,依照学校规定的学业指导教师遴选办法,遴选2016年级药学院大学学业指导教师,请各系室主任、专业负责人及老师做好报名推荐工作。
药 学 院
2016年7月7日
时间:2016-07-07浏览:159
各专业负责人、室主任、老师:
根据南中医大委(2011)20号《关于我校学生工作体制转轨改革暨建立“学生学业指导体系”的意见》、《南京中医大学关于大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实施办法》要求,依照学校规定的学业指导教师遴选办法,遴选2016年级药学院大学学业指导教师,请各系室主任、专业负责人及老师做好报名推荐工作。
药 学 院
2016年7月7日
Copyright © 2005-2020 南京中医药大学|南京中医药大学网络中心制作维护苏ICP备11032525号-1